1F推ga652206: 你不愛台灣哦11/28 00:10
※ 編輯: tj2061 (1.200.163.197 臺灣), 11/28/2020 00:10:28
2F噓forever9801: "經相關部會討論" 你確定裡面沒有司法相關部會?
那為什麼不請司法院直接做出解釋
行政院自己發了一個很似於解釋理由書
國中生都知道這出了問題
3F推DustToDust: 綠共就是法律11/28 00:11
4F→azure: 一個連憲法都可以任意被解讀的新威權時代 比紅共還猛的綠共 11/28 00:12
※ 編輯: tj2061 (1.200.163.197 臺灣), 11/28/2020 00:12:26
5F→JH10: 請把理由書第二段看完11/28 00:12
6F推jangjyyu: 基本跟強國用人治的概念差不多了...... 11/28 00:12
7F推ga652206: 那你第二段不就打臉之前特案包機 笑死11/28 00:13
8F→JH10: 人民入出境之權利,並非不得限制,但須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11/28 00:13
9F→EvoLancer: 違憲審查是司法院大法官的職權 甚至連司法院自己都不能11/28 00:13
10F→JH10: 之比例原則,並以法律定之,方符憲法保障人民權利之意旨,11/28 00:13
11F→JH10: 本院釋字第四五四號解釋即係本此旨趣。
「無待許可」→入境不須許可,但入境後你要限制那是另外一回事了。
12F→EvoLancer: 隨便做解釋 但是反正現在球證旁證都是綠共嘛11/28 00:14
※ 編輯: tj2061 (1.200.163.197 臺灣), 11/28/2020 00:15:16
13F→jangjyyu: 總之為了全國人民安全其他就是可以無限上綱 11/28 00:15
14F噓JH10: 無待許可是在講第二段前段,惟後面才是例外= =11/28 00:17
15F→JH10: 請看完整段,不要只看自己想看的
無待許可,而後才能增加限制,這很難理解嗎,歸鄉權就是無許可制,歸鄉之後的遷徙自
由才能增加限制
16F→EvoLancer: 但怎樣說 行政院基本都無權說有沒有違憲11/28 00:19
※ 編輯: tj2061 (1.200.163.197 臺灣), 11/28/2020 00:21:50
※ 編輯: tj2061 (1.200.163.197 臺灣), 11/28/2020 00:22:22
17F→JH10: “人民入出境之權利,並非不得限制”這句是在講歸鄉後??
無待許可>但我可以符合比例原則下讓入境恢復成許可制。原來你是這樣解釋的喔呵呵
18F推cvsi04236: 行政院這次真的太可怕了 這個案例可以讓許多研究生寫 11/28 00:24
19F→trywish: 其實只要你有能力跑到國門前,國家本來就不可以擋你進來11/28 00:24
20F→cvsi04236: 論文砲不停了11/28 00:24
21F噓marktak: 好了嗎? 11/28 00:25
22F→trywish: 上不了飛機是一回事,但今天你會瞬間移動,跑到入境大廳 11/28 00:25
23F→marktak: 你的意見有很重要? 11/28 00:25
24F→JH10: 到國門已經在境內了,不可能趕出去,這就有違憲疑慮了 11/28 00:25
25F→trywish: 你認為國家能以你沒有資格拒絕你入境嗎? 11/28 00:26
26F→marktak: 本peko是大日本帝國民後代11/28 00:26
27F→marktak: 偽政權滾11/28 00:26
28F→trywish: 入境才叫境內。反正怎看都是在凹,而且就像本文講的,有11/28 00:26
29F→trywish: 沒違憲不是這些人講得算,就算總統也沒權力。11/28 00:27
30F→marktak: 好啊 那無縫對接台大醫院 要不要11/28 00:27
31F→trywish: 別說對接台大醫院,就算對接無人島也行。但國門就是不能11/28 00:27
32F→trywish: 關起來,進來後,想怎搞再說。11/28 00:28
※ 編輯: tj2061 (1.200.163.197 臺灣), 11/28/2020 00:28:14
33F推cvsi04236: 18樓m網友好可怕 我也覺得洪x丘跟江x慶的命也不重要(11/28 00:28
34F→cvsi04236: 我反串 反正政府依法判決 處罰嘛11/28 00:28
35F→marktak: 避免緊急危難 是不識字?
你是這樣解釋憲法23條的喔
這麼酷
36F→JH10: @trywish 這樣說有違憲也不是大家講得算,KMT黨團人數夠直 11/28 00:29
37F→JH10: 接聲請釋憲,但一定又不敢,連公投法第23條都跑去申請公投11/28 00:29
38F→trywish: 所以我就說啦,你要對接無人島也行,你直送無人島,是有 11/28 00:29
39F→trywish: 什麼危難? 11/28 00:30
40F噓JH10: “惟”後面就是在講無待許可的例外啊,只要符合維護國家安11/28 00:31
41F→JH10: 全或社會秩序,就可以以法律限制,但必須符合比例原則
無待許可的東西還能增設限制,殊難想像,能舉個例子嗎
※ 編輯: tj2061 (1.200.163.197 臺灣), 11/28/2020 00:31:56
※ 編輯: tj2061 (1.200.163.197 臺灣), 11/28/2020 00:33:02
42F→JH10: 原則跟例外你分不清楚嗎? 11/28 00:33
43F→JH10: 那段白話是原則上政府不能限制本國人民自由出入境,人民也 11/28 00:37
44F→JH10: 不需要經過政府同意才能返國,但為了維護國家安全或社會秩 11/28 00:37
45F→JH10: 序,政府必須以法律限制,並符合比例原則,這樣很難懂嗎?
無待許可,入境的權利自當然無待許可,惟入出境權利(因返鄉權無待許可自當然不包含裡
頭)依法律始能增設限制。這樣懂嗎
※ 編輯: tj2061 (1.200.163.197 臺灣), 11/28/2020 00:39:30
喔對了
人民包括無戶籍國民、有戶籍國民,偏偏釋字558就是認為有戶籍國民返鄉無待許可
46F→JH10: 你只看無待許可的原則,例外解釋完全忽視? 11/28 00:42
※ 編輯: tj2061 (1.200.163.197 臺灣), 11/28/2020 00:42:48
47F→trywish: 只要搞懂台灣法律能管到哪?關口前還關口後。你的問題就11/28 00:43
48F→trywish: 解套了,既然都還沒入境,你說的法律是要如何管到那些人11/28 00:44
49F→trywish: 相關措施,你能規制的其實是航空公司,入境根本不用申請 11/28 00:45
50F→trywish: 那個醫療專機,單純是因為"需求"才需要申請,就算有病, 11/28 00:45
51F→trywish: 只要你能到國門前,不用醫療專機,國家也不能擋你進來。 11/28 00:46
52F推JH10: @trywish 這就是政府的事了,釋字就是這樣寫的,但有沒有問 11/28 00:47
53F→JH10: 題不是我們可以決定的 11/28 00:47
54F→trywish: 我比較偏向原PO那套解釋,畢竟你都還沒入國門,你要怎限11/28 00:47
55F→trywish: 制對方。沒什麼特例,畢竟事實就是這樣。所以相關條文應11/28 00:48
56F→trywish: 該只能針對航空公司。針對國民就是錯的,國民入境是不用11/28 00:48
57F→trywish: 任何理由的,當然一旦入境,違法要關起來還是要罰錢,那11/28 00:49
58F→trywish: 才是政府的事。反正需要持什麼證明才如"入境"這樣講是錯 11/28 00:49
59F→trywish: 的,你說才能搭飛機還正確點。 11/28 00:50
60F→kaky: 就算可以例外限制要"立法" 不是你他X的行政機關行政命令 11/28 00:50
61F→kaky: X的一堆智障菸粉拿 "立法限制"來說行政機關的行政命令真的是11/28 00:51
62F→kaky: 黨國一體餘孽.... 11/28 00:51
63F→trywish: 當然你說立法限制航空公司不是一樣?航空公司除了公共利11/28 00:52
64F→trywish: 益外,還有商業利益。所以他們當然可以拒絕。那國民怎回11/28 00:52
65F→trywish: 台?政府就必須幫忙"協助"回台。看是和航空公司交涉,或11/28 00:53
66F→trywish: 是出動軍機接人。當然在這過程中需要"申請",這時是可以11/28 00:54
67F→meatbear: 算了啦 反正這事就看有沒有人要釋憲沒有也不了了之 旅11/28 00:54
68F→meatbear: 外的就是三月前別回臺灣 真要回的就自己想辦法生證明11/28 00:54
69F→trywish: 把相關證明當申請資料。當然表面上是不能拒絕,實際上可11/28 00:54
70F→JH10: @trywish 這樣要探討政府實際怎麼做,目前法律就是有授權行 11/28 00:54
71F→trywish: 以增加不少限制、罰則(回國後),來嚇阻。 11/28 00:54
72F→JH10: 政命令,目前疫情也符合維護國家安全,公益大於私益符合比 11/28 00:54
73F→JH10: 例原則,如果政府實際作為有問題,拿就必須再聲請一次大法11/28 00:54
74F→JH10: 官解釋,而不是直接認定違憲呃授權在哪
※ 編輯: tj2061 (1.200.163.197 臺灣), 11/28/2020 00:55:36
75F→trywish: 法律就不可能比憲法更大,這邊在討論就是憲法的問題。 11/28 00:56
76F→meatbear: 老實說到底國家安全怎麼了 有疫情的國家他們國家安全都 11/28 00:56
77F→meatbear: 岌岌可危了嗎 11/28 00:56
78F→trywish: 上面討論就知道,怎看都違憲了。另外人民本來就有討論的 11/28 00:56
79F→trywish: 權力,被規矩綁死的是政府,並不是人民。哪國人民才會連 11/28 00:57
80F→JH10: @trywish 釋字588第二段的例外有= = 11/28 00:57
81F→trywish: 自己國家的法律不能質疑?自己想想台灣是那個國家嗎? 11/28 00:57
82F→meatbear: 沒陰性證明是如何危害國家安全跟社會秩序 11/28 00:57
83F→trywish: 所以我不就說了,我比較偏向原PO的解釋。不管怎樣的法律 11/28 00:58
84F→trywish: ,你都不能也不該禁止國人返國。 11/28 00:58
85F→trywish: 而且你最愛用的比例原則,實際上武漢肺炎真有那麼兇猛? 11/28 00:58
86F噓JH10: 原po要不要去看本篇原文?
你要不要再去找找限制入境的授權在哪
一篇文是要按噓幾次啦
87F→trywish: 中央都說隔離14天機率就大幅減低了。比例原則中央自己都 11/28 00:59
88F→trywish: 否定了。 11/28 00:59
89F→JH10: @trywish 比例原則也是那段寫的啊,上面更正558 11/28 00:59
90F→trywish: 所以中央就整個問題一堆呀,比例原則講不過去,憲法這部 11/28 01:00
91F→trywish: 份也不該他們解釋。就算真的想解釋,也頂多盡量釋疑,才 11/28 01:00
※ 編輯: tj2061 (1.200.163.197 臺灣), 11/28/2020 01:00:38
92F→trywish: 不是一句這沒違憲就過去的,權力和大法官一樣大? 11/28 01:00
※ 編輯: tj2061 (1.200.163.197 臺灣), 11/28/2020 01:01:16
93F→meatbear: 對於沒確診沒症狀 只是沒證明的人民 是要如何危害國家 11/28 01:01
94F→trywish: 作法上我也講了,要玩絕對可以,但禁止是不行的。 11/28 01:01
95F→meatbear: 安全跟社會秩序 11/28 01:01
96F→meatbear: 各國疫情不同 那能一竿子把所有旅外不分地區都認為沒證 11/28 01:02
97F→meatbear: 明會危害國家安全跟社會秩序? 11/28 01:02
98F噓JH10: 我並沒有說沒違憲,上面明明一直說必須再次聲請大法官解釋
t大也不是說你說沒違憲 是製圖者說的
99F→JH10: 但是釋字558就是有講到不得限制的例外 11/28 01:03
※ 編輯: tj2061 (1.200.163.197 臺灣), 11/28/2020 01:04:20
100F→JH10: 你怎麼知道T大不是這樣說? 呃……
101F→trywish: 因為他ID也是T。不過這不是重點,重點是人民本來就有權力11/28 01:05
※ 編輯: tj2061 (1.200.163.197 臺灣), 11/28/2020 01:06:13
102F→trywish: 質疑,中央真的要說沒違憲,得靠大法官,自己沒那權力。11/28 01:06
103F→trywish: 另外我只討論事,老實說你立場怎樣都不重要。上面討論很11/28 01:07
104F→meatbear: 另外想問個問題 像其他疾病像伊波拉疫情嚴重的地區 政 11/28 01:08
105F→meatbear: 府過去有要求該地返國國民需要檢驗證明嗎 11/28 01:08
106F→trywish: 多了,我也都說要玩可以玩,但不是像中央那樣玩。 11/28 01:08
107F推JH10: @trywish 可以質疑沒錯,但釋字558也有講例外,另外第一個 11/28 01:08
108F→JH10: 質疑的是立委,是有連署聲請大法官解釋權利的 11/28 01:08
109F→JH10: 我也只是提出釋字558的例外11/28 01:09
110F→trywish: 就算立委,只要人民出聲,中央就得釋疑(釋憲是另一回事) 11/28 01:09
111F推leterg: 推,若無法提供檢驗報告,台灣醫院也有檢驗能力,而且還有11/28 01:14
112F→leterg: 檢疫期。無法提供檢驗報告並不能作為拒絕國人入境理由。 11/28 01:14
113F→leterg: 不然就總統頒布緊急命令 11/28 01:15
114F推leterg: 年初最有名的一句話不是什麼護照是自己選的 11/28 01:21
115F→ApAzusa126: 你要談558的例外你要用立法的欸 11/28 01:23
116F→ApAzusa126: 而且你立的法也至少要有相對法律保留和授權明確欸 11/28 01:24
117F推XDDDpupu5566: 很多國家是有陰性證明免隔離,沒有的要隔離11/28 01:24
118F→XDDDpupu5566: 沒在拒絕國人返國的,真是直逼威權國民黨黑名單11/28 01:24
119F→ApAzusa126: 今天衛福部拿那個58條當法源,58條可沒說可以擋入境欸 11/28 01:25
120F→ApAzusa126: JH大可不可以用比較平易近人的方式解釋你在公三小11/28 01:26
121F→ApAzusa126: 什麼叫釋字558授權,我第一次看到這種說法11/28 01:27
※ 編輯: tj2061 (1.200.163.197 臺灣), 11/28/2020 01:32:04
122F推ruey18: 反正就算釋憲 結果出來前秋冬專案就結束了 11/28 02:18
123F→kaky: 釋字就跟你說要立法,你還在那邊法律授權行政命令.... 11/28 02:20
124F→kaky: 憲法說立法限制,你不立法而授權行政命令就是違憲 11/28 02:21
125F推jesiuty: 菸蟑:我現在要出征 我現在要出征 11/28 02:41
126F推badguy666: 沒依據的限制 本來就該被打臉 尤其還無限膨漲的垃圾部 11/28 02:45
127F→badguy666: 門 11/28 02:46
128F噓aGooDie: 綠共跟著紅共政策走,有什麼問題嗎,人民就是韭菜不準回 11/28 05:33
129F→aGooDie: 來就不準啦。 11/28 05:33
130F推steven24205: 綠共就是法律 11/28 06:56
131F噓chanceiam: 是否違憲不是行政單位判的好嗎?擴權到噁心了,這垃圾 11/28 07:45
132F→chanceiam: 民進擋 11/28 07:45
133F推amercedes: 推 11/28 07:51
134F推NakiXIII: 終於有中肯的鄉民了,希望能幫助到之後要回來的百姓, 11/28 10:36
135F→NakiXIII: 打法律戰引用 11/28 10:36
136F推felixchen000: 推 11/28 16:07